鹰不怠.惰的自白书(一)
> 在刚挖出来那段时间里,我一度认为他是最值得我尊敬的人。 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贵气、直白而粗鲁的行事风格、满怀绝技的神秘身份,都让我敬仰。 仔细一想,当时的我挺可笑的。那种恃强淩弱的行事风格,在我看来是最「帅气」的生存方式。抢夺弱者钱财为己用、面对强者谄媚以保全,我认为那是「狂气」和「智慧」的T现。也就在那时,我渴求他允许我叫他「父亲」。 他没说同意,允许我叫他「老爹」,并且给没名字的我取了个名。 鹰不怠.惰。 事实上,我後悔了。 在一次和一群混混打架——我是说,他和别人打——的时候被打断一条腿。从那时起,我就後悔我曾经对他抱有的一切憧憬和尊敬。直到现在,我也耿耿於怀。 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他这样一个我眼中的绝世高手为什麽会被打成丧家犬,但我只能理解一件事。 他并不是「绝世高手」。不若如此,他怎麽可能被一群小混混放倒? 因此,我也没理由去尊敬他了。 从那时起,他就开始依赖我过活。教我锻炼、教我手法,把我训练成一个盗贼。为了保证每单生意都稳定,他告诉了我如何与黑手党接洽——那种把原价值中百分之八十都上缴的、最稳定的出货方式。 一枚镶金的戒指只